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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博士outlook ~ 背叛配偶的脫罪托辭杜博士outlook <杜博士outlook>背叛配偶的脫罪托辭移情別戀的一方通常必須找理由處理良心的譴責,於是往往設計一套抵擋譴責的辯護措辭,以便脫罪。詹姆斯.杜布森∕著 嚴彩琇∕譯  有些外遇者指責對方須為離婚負所有的責任,移情別戀的人通常必須找理由處理良心的譴責,於是往往設計一套抵擋譴責的辯護措辭,通常先把矛頭轉向配偶。背叛配偶之四種脫罪托辭:  1.對婚姻的罪惡感。「我知道我所做的事會讓你暫時很不好過,但將來有一天你會了解,這是最好的出路。我買屋從來沒有真正愛過你,當初我們的結合就是個錯誤。何況我們會走上離婚之途,也都是你的錯。是你逼我這麼做的,因為你……」  這些話有極其明顯的用意。第一句其實是直截了當地告訴配偶:「我這麼做全是為了你好。」第二句話也說得很漂亮,辯稱並沒有殘酷無情地拋棄枕邊人,而宣佈這場婚姻本來就「無效」,然後再把剩餘的責任推給另一方。  2.對子女的歉疚。「孩子們可能有一段時間會難以接受,但長久來說對他們還是好的。這總比讓他們整天看我們爭吵不休要健康多了。何況,等事情塵埃落定之後,我仍會花租辦公室一樣多的時間和他們在一起。」  三兩下就把對孩子的愧疚感收拾乾淨了。你相信爸爸與另一個女人廝混偷情,或媽媽與某個男人私奔,是具有建設性的事情嗎?至於孩子們到底看到了什麼、體會了什麼,還有他們怎麼下結論,疑惑父親或母親為何離家出走?為什麼不再愛他們?父母離異是不是他們的錯?這些也不需要太介意。對兒女感到歉疚的罪惡感是最難合理化的,但可「喜」的是,坊間有千百種書刊、影音光碟等,可以替出軌者忐忑不安的良心消音。  3.對社交圈的愧疚。「我曉得我們的朋友在剛開始時可能不太諒解租房子,我也大概知道你母親會怎麼說。我們離婚,其實不是任何一方的錯,只是彼此不合適。人隨著年齡漸長而改變,人與人的關係也應當隨著改變才能調適。」(女性可能會說:「我有權利偶爾選擇做對自己最好的事。這輩子我已為所有的人付出;現在該是我好好為自己設想的時候了。反正對我好的事,終究也會證明是對你和孩子都好的。」)  這類的推理可以說是由激進派婦女運動者灌輸給現代女性的。這只是將自私自利漂白,使之合理化辯證法的一種手法。  4.對神的罪惡感。「我已為這決定禱告很久了,現在我很確定上房屋出租帝同意我這麼做。」  這種說法是最高級的合理化,如果連無限智慧的造物主都慎重地考慮過這樁事,並裁決離婚對雙方都有最大的裨益,那麼任何人還有置喙的餘地嗎?連話都不必多說了。  以上「四大問題」既已解決,道德及心靈的障礙就都已被挪開。(取材自《揭開婚紗的迷霧》,愛家基金會出版。杜布森博士為知名兒童教育與家庭輔導專家,美國「Focus on the Family」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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